Bienvenue sur le site Myfrfr 站点首页   收藏本站

 

 
法 语 法 国 微 信

法语入门 字母 字母歌 打法语 字母手写体 法语数字 法语朗读器

法语六十句 法语口头禅 一百句 第一课 法语名 我爱你 法语歌 听力听写 小王子

标准法语语音 法语法国微课 走遍法国中文精讲 走遍法国法语
马晓宏法语 BBC法语 简明法语教程 跟明明学法语 法语三百句 法语招聘求职
法语法国词典
法语基础入门
法语语音
法语会话
法语听力听写
法语法国在线词典
法语动词变位查询
法语基础会话
法语电影法国电影
法语字符输入
法国电台
法语法国微信
法语法国微博



法 语 法 国



标题:奖金15000:法语单独成组的“旅游大使”选拔报名中
西部网讯 陕西面向全国选拔“旅游推广大使”,将选出普通话、英语、日语、德语等领域多名形象大使,对陕西旅游进行宣传和推广。

由陕西省旅游局主办的陕西旅游推广大使选拔赛从2010年1月开始到5月结束,设普通话、英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韩语七个组别,通过初赛、复赛、决赛选出合适人员。获奖选手将获得数额不等的奖金,并在境内外举办的陕西旅游宣传活动中承担推广工作,并享有相应补贴。

凡年龄在18—30岁之间,男性1.73米以上,女性1.63米以上;大专(含在读)及以上学历(旅游专业可适当放宽),从1月13日至3月31日均可报名参加选拔。报名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0号文化大厦A座11层C室(西安歌舞剧院楼上),也可以登录西安旅游局网站报名参赛。

陕西旅游推广大使选拔赛报名简章

陕西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源地。为全面推动陕西旅游业发展,进一步宣传推广陕西独特的人文和自然旅游资源产品,特举办“陕西旅游推广大使选拔赛”。通过大赛选拔出一批高素质的旅游推广人员,向海内外宣传人文陕西,生态陕西,现代陕西,时尚陕西,魅力陕西。

“陕西旅游推广大使选拔赛”设立组委会,主任由陕西省旅游局局长董宪民担任,常务副主任由陕西省旅游局副局长陈清亮担任。

一. 主办单位:陕西省旅游局

协办单位:陕西省旅游协会

承办单位:陕西秦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大赛主题:舞动陕西 魅力真我

时间安排: 2010年1月至2010年5月,包括报名,初赛,复赛,决赛。

二. 报名时间

2010年1月13日—2010年3月31日

三. 报名方式

个人到报名地点报名;大专院校学生会可集体报名;登陆陕西旅游网网站下载表格报名。报名表需附一寸近期标准照片一张。

四. 报名地址

西安市长安中路100号文化大厦A座11层C室(西安歌舞剧院楼上)电话:85362835 85362836

五. 报名条件:

热爱陕西,了解陕西,具有优秀的品德和良好的个人素养;具备一定的旅游知识、良好的演讲口才与表演才能;五官端正,富有活力和激情。

各大专院校学生、旅游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其他行业人员。

年龄:18—30岁;身高:男性1.73米以上,女性1.63米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含在读)以上学历(旅游专业可适当放宽)。 芳思·小语种 Chinawaiyu.com

六. 选拔程序

选手分普通话及英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韩语组。

选拔赛由初赛、复赛、决赛组成。

初赛:选手自我介绍及才艺展示(1分钟),通过初赛选手进入复赛;

复赛:进入复赛选手参加笔试。通过复赛选手进入决赛。

七. 笔试形式与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陕西省情、陕西主要旅游景点知识及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常识和国内外时事。外语选手加试外语。 芳思·小语种 Chinawaiyu.com

八. 推广大使奖项设置

普通话推广大使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英语、日语组设一等奖、二等奖各1名;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韩语组设推广大使各1名(主办机构有权根据选手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获奖选手奖金:一等奖:15000元(含德、法、西、韩语组推广大使);二等奖10000元;三等奖5000元(奖金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

进入决赛的选手,在参加年度陕西省导游资格考试时,各科成绩加十分。

获奖选手与主办单位签订合同,在接受主办单位举办的专业培训后,根据需要承担主办单位在境内外举办的陕西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并享有相应工作补贴。


九. 参赛选手行为规范

参赛选手应当遵守主办单位关于参赛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如实填报自身情况,并出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参赛选手提供的信息和证件不真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对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被取消参赛资格者承担。

参赛选手须服从主办单位在比赛期间的活动安排,并按照通知的日期和地点按时报到。不得在参赛期间通过任何方式参加同类别的比赛。

主办单位为决赛选手提供良好的住宿、餐饮服务。如有亲友陪同,费用自行承担。选手亲友团需遵守主办单位相关规定,不得影响扰乱比赛秩序。

参赛选手须接受主办单位选派的专业人员的指导,准时参加组委会安排的主题活动、新闻发布会、花絮拍摄、才艺表演、培训排练等活动。

主办单位拥有参赛选手在参赛期间所拍摄照片、录影的著作权与使用权。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其照片、录影用于非商业性的陕西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和旅游产品的促销活动。

参赛选手须举止正当,不得有任何违法或对本人自身形象、大赛形象、其他选手、奖项称号、主办单位或是其他相关人员造成损害的行为。

当选的旅游推广大使不得从事侵害陕西省旅游局、陕西旅游形象的活动。否则,陕西省旅游局有权收回其称号,并根据其情节和后果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当选的陕西旅游推广大使应尽职尽责履行与主管部门合同约定的各项活动安排,接受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

有关“陕西旅游推广大使选拔赛”的详情可咨询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或登录陕西旅游网查询。






2010/1/13 21:28:36(3890)
2010/1/13 21:28:36/3890



 

特别感谢香港 Catherine.林 女士为本站发展提供资助